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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補助守護您,適度保障不漏接!

為關懷職災勞工及其家屬災後生活,非屬強制加保對象之未加保勞工於遭遇職業災害導致中度以上失能或死亡,《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提供職災失能、死亡補助及失能照護補助,以維持災後基本生活照顧。

勞動部表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簡稱災保法)自111年5月施行後,建構完善職災保障機制,除依法加保者享有保險給付權益外,針對非屬強制加保對象而未加保的勞工,如不幸遭遇職業災害導致中度以上失能或死亡時,可以向勞保局申請失能、死亡補助及失能照護補助。

勞動部舉例說明,退休後的王先生為負擔生活開銷,選擇重操舊業自行接案從事吊車吊掛工作,某日工作時因吊臂不慎碰到上方高壓電線,造成觸電,送醫急救。王先生治療後經醫生診斷為缺氧性腦病變,失能程度第1等級「終身無工作能力且日常生活活動須人照顧」。事後王先生的家屬到勞保局辦事處諮詢保險給付相關權益,經查詢後發現王先生並沒有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無法請領職災保險給付,勞保局趕緊提醒家屬,王先生還是可依據災保法第81條規定,申請未加保勞工職災失能補助及失能照護補助,一樣可以獲得保障。在勞保局的協助下,王先生順利領取到失能補助約176萬餘元,以及失能照護補助每月13,083元(補助期間最長為3年),緩解燃眉之急。

勞動部補充說明,為因應多元勞動型態,災保法提供強制、自願及特別加保管道,因此鼓勵短暫或臨時受僱於自然人雇主的勞工、實際從事勞動人員等未加保勞工,可以特別加保身分,透過勞保局簡便加保管道辦理參加職災保險,多一份保險、也多一份保障。更多未加保勞工職災補助資訊可參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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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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