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專區

轉帳代繳辦理說明

  1. 一、轉帳代繳的優點
    1. 有效掌握繳費時間:被保險人申請由金融機構轉帳代繳保險費,每期保險費將於繳款期限當日於轉帳帳戶扣款(遇假日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若第1次因存款不足扣款未成功,將於再次月15日進行第2次扣款(遇假日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2. 節省繳費時間:省去親自繳納保險費的麻煩。
    3. 避免延誤繳納:不必擔心因遲繳產生利息。
    4. 轉帳代繳免手續費,省錢又便利。
    5. 帳戶交易明細就是繳費證明,無須另外保留繳費收據。
  2. 二、如何辦理轉帳代繳
    辦理轉帳代繳只要備妥下列資料,即可直接向下表所列金融機構臨櫃或線上申請:
    1. 請填寫:「國民年金保險費委託轉帳代繳約定書」(空白表格可至勞保局網站下載,亦可由金融機構提供)。
    2. 請攜帶:立約定書人之「身分證正本」、「開戶印鑑」及「存摺」。
    ※溫馨提醒:立約定書人不限定被保險人本人,臨櫃申辦轉帳代繳他人保險費,建議攜帶載有被保險人基本資料之相關文件供核對。
  3. 三、可以辦理國民年金保險費轉帳代繳之金融機構
    1. 線上申辦銀行:
      線上申辦銀行
      700
      中華郵政公司
      007
      第一銀行
      008
      華南銀行
      009
      彰化銀行
      012
      台北富邦銀行
      016
      高雄銀行
      808
      玉山銀行
      822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2. 臨櫃申辦銀行:
      臨櫃申辦銀行
      700
      中華郵政公司
      004
      臺灣銀行
      005
      土地銀行
      006
      合作金庫銀行
      007
      第一銀行
      008
      華南銀行
      009
      彰化銀行
      012
      台北富邦銀行
      013
      國泰世華銀行
      016
      高雄銀行
      017
      兆豐國際商銀
      018
      全國農業金庫銀行
      050
      臺灣中小企銀
      101
      瑞興商業銀行
      102
      華泰商業銀行
      103
      新光銀行
      108
      陽信商業銀行
      118
      板信商業銀行
      147
      三信商業銀行
      803
      聯邦銀行
      806
      元大銀行
      807
      永豐銀行
      808
      玉山銀行
      812
      台新銀行
      822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農漁會信用部 104
      台北五信
      114
      基隆一信
      115
      基隆二信
      119
      淡水一信
      120
      淡水信用合作社
      124
      宜蘭信用合作社
      127
      桃園信用合作社
      130
      新竹一信
      132
      新竹三信
      146
      台中二信
      158
      彰化一信
      161
      彰化五信
      162
      彰化六信
      163
      彰化十信
      165
      彰化鹿港信用合作社
      178
      嘉義三信
      204
      高雄三信
      215
      花蓮一信
      216
      花蓮二信
      224
      金門信用合作社
             
  4. 四、轉帳代繳應注意事項
    1. 依國民年金法第13條第2項規定,國民年金保險費係按雙月計算。又據本局作業排程,轉帳代繳約定檔案係按月批次審核,所以提出轉帳代繳申請後之第一次扣款日期預定如下:
      類型 申請轉帳代繳月份 約定成功月份 第一次扣款日期
      (1)  雙月(T月) 單月(T+1) 雙月月底(T+2月底)
      (2) 單月(T月) 雙月(T+1月) 雙月月底(T+3月底)
      舉例說明
      (1) 如於115年4月(雙月)申請轉帳代繳,次月(5月)約定成功,115年5月底即可收到第11562期(115年3月及4月)保險費之轉帳代繳通知單,第一次扣款日期為115年6月30日,依此類推,如115年6月申請轉帳代繳,第一次扣款日期則為115年8月31日。
      (2) 如115年5月(單月) 申請轉帳代繳,次月(6月)約定成功,惟因第11562期(115年3月及4月) 保險費之繳款單已於115年5月底寄發,故該期保險費仍要以其他方式繳納,屆至下期即11563期(115年5月及6月)保險費,於115年7月底寄發轉帳代繳通知單,第一次扣款日期為115年8月31日。
    2. 轉帳代繳約定成功之前,本局仍會寄發各期「保險費繳款單」,請被保險人以其他方式繳納。若有之前尚未繳納之欠費款項,本局不會直接從約定帳戶中扣款,仍請被保險人持原來之繳款單繳費,如果繳款單遺失,可以向本局申請補發。
    3. 轉帳代繳約定成功後,本局即改寄「轉帳代繳通知單」,並詳列保險費明細及註明扣款日期,請約定人於「扣款日期前」於約定帳戶備足款項,俾使成功扣款。
    4. 如約定帳戶因存款不足致扣款失敗,本局將於次月15日(遇例假日順延至次營業日)進行第2次扣款;如再扣款失敗,本局則會重新寄發「該期保險費繳款單」供繳納。
    5. 連續3期因帳戶存款不足扣款無法扣繳時,本局將暫停扣繳,改寄繳款單供繳納。如需繼續轉帳代繳者,可來電或來信通知本局恢復轉帳代繳。
最後更新日期:2026-06-22
文字客服
TOP BACK
最近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