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專區

眼部
  1. 一、視力失能
    1. (一)、兩眼
      1. 兩眼失明者─普通給付日數1000日  職災給付日數1500日
      2. 兩眼視力減退至0.02以下,未達失明者─普通給付日數840日   職災給付日數1260日
      3. 一眼失明,另一眼視力減退至0.02以下,未達失明者─普通給付日數840日  職災給付日數1260日
      4. 一眼失明,另一眼視力減退至0.06以下者─普通給付日數740日  職災給付日數1110日
      5. 兩眼視力減退至0.06以下者─普通給付日數640日  職災給付日數960日
      6. 一眼失明,另一眼視力減退至0.1以下者─普通給付日數540日  職災給付日數810日
      7. 兩眼視力減退至0.1以下者─普通給付日數440日  職災給付日數660日
      8. 一眼失明,另一眼視力減退至0.4以下者─普通給付日數440日  職災給付日數660日
      9. 兩眼視力減退至0.4以下者─普通給付日數220日  職災給付日數330日
    1. (二)、單眼
      1. 失明者─普通給付日數360日  職災給付日數540日
      2. 視力減退至0.02以下,未達失明者─普通給付日數280日  職災給付日數420日
      3. 視力減退至0.06以下者─普通給付日數220日  職災給付日數330日
      4. 視力減退至0.1以下者─普通給付日數160日  職災給付日數240日
    2. *備註:
      1. 失明包括眼球喪失或摘出或僅能辨明暗或辨眼前1公尺以內手動或辨眼前5公分以內指數者。
      2. 視力之測定:(A)應用萬國式視力表以矯正後視力為準。但矯正不能者,得以裸眼視力測定之。(B)視力失能之測定,須通過「測盲(Malingering)」檢查。
  1. 二、 視野失能
    1. 兩眼遺存半盲症,視野狹窄或視野變形者─普通給付日數220日  職災給付日數330日
    2. 一眼遺存半盲症,視野狹窄或視野變形者─普通給付日數40日  職災給付日數60日
    1. *備註: 視野失能之鑑定須通過「測盲(Malingering)」檢查。 
  1. 三、 眼球調節或運動失能
    1. 兩眼眼球遺存顯著調節機能失能或運動失能者─普通給付日數100日  職災給付日數150日
    2. 一眼眼球遺存顯著調節機能失能或運動失能者─普通給付日數60日  職災給付日數90日
    3. 眼肌麻痺,正面視發生複視,以致兩眼視引起高度頭痛、眩暈,對日常生活與勞動,有顯著失能者─普通給付日數60日  職災給付日數90日
    4. 外傷引起高度之散瞳,且畏光流淚顯著,對於勞動有顯著之妨礙者─普通給付日數60日  職災給付日數90日
    1. *備註:
      1. 「眼球遺存顯著調節機能失能」是指調節力減退1/2以上者。
      2. 「眼球遺存顯著運動機能失能」是指眼球的注視野減退1/2以上者。
  1. 四、 眼瞼缺損失能
    1. 兩眼因眼瞼缺損,致眼瞼閉合時,不能完全覆蓋角膜者─普通給付日數220日  職災給付日數330日
    2. 一眼因眼瞼缺損,致眼瞼閉合時,不能完全覆蓋角膜者─普通給付日數100日  職災給付日數150日
  1. 五、 眼瞼運動失能
    1. 兩眼開瞼時,瞳孔範圍全覆,或閉瞼時,不能完全覆蓋角膜者─普通給付日數100日  職災給付日數150日
    2. 一眼開瞼時,瞳孔範圍全覆,或閉瞼時,不能完全覆蓋角膜者─普通給付日數60日  職災給付日數90日

上眼瞼 上眼瞼 眼球

最後更新日期: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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