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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邁入第64年,生育給付請領人數已突破760萬人

「生育给付」一直都是勞工保險最受歡迎的給付項目,據統計資料顯示,生育给付自民國39年開辦以來,到今年(103)年7月請領生育給付人數已經突破760萬人,發放總金額為1,156億餘元。可說是造福了無數的勞工家庭,間接鼓勵勞工生育並提高全國勞動生產力。

勞工保險條例開辦初期,婦女生產大多是由助產士到府接生,很少有人到醫療院所生產,所以生產時即給予「分娩費」,另「生育補助費」則是在家休養,無法從事工作所給予的薪資補助。直到民國84年3月1日全民健康保險開辦,隨著醫療衛生逐漸抬頭,產婦至醫療院所生產已日益普及,因此勞工保險條例修改,有關生育给付「分娩費」部分停止適用,即男性被保險人之配偶,以及女性被保險人之「分娩費」(包含流產者)不再給付,改由健保醫療給付支付。此後,僅女性被保險人因分娩或早產,才有資格請領生育給付。

以往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請領勞保生育給付必須符合「在勞保保險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以及「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或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的兩項條件。實務上有些在職婦女一旦懷孕後,可能因體力因素辭掉工作,導致這些因為懷孕而在家休養待產的婦女在生產當時因為沒有勞保,而無法請領生育給付。有鑑於此,民國98年1月勞工保險條例再次修正,增列了生育給付的請領條件,勞工婦女只要在勞保退保前已確定懷孕,符合參加保險日數,在退保一年內生產,也可以請領生育給付30日。今(103)年5月28日再次修正,將生育给付日數由30日增加為60日,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给。

勞工保險自開辦以來,請領生育给付的人數不斷成長,請領件數於民國83年達到最高峰為32萬6千多件,當年發放總金額為82億4千餘萬元(如附表)。之後因生育率下降,给付件數逐年下滑,至民國98、99年,生育给付只有10、11萬餘件,一度成為全世界生育率最低的國家。直至101年為龍年,生育给付請領人數才略為回升。為鼓勵勞工生育,今(103)年勞保條例修正生育给付一次給付60日,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给,確實大大的增加勞工的保障。例如:被保險人分娩如果產下雙胞胎,一次給付日數120日,最高可領取17萬5,600元,相較條例修正以前僅能請領43,900元,可多領13萬1,700元。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自98年5月1日開辦至103年7月止,累計約有25萬7千餘人受惠,發放金額為226億6千多萬元;以103年7月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被保險人計算,每人每月約可領取津貼18,058元,平均領取達5.2個月約計93,902元。確實能協助勞工朋友安心生養下一代。

附表:

歷年生育給付件數和金額
年代(民國) )  給付件數(件 給付金額
39年至49年 41萬2,375件 1億97萬6,880元
50年至58年 57萬2,592件 3億1,373萬342元
59年至68年 87萬8,849件 18億7,044萬78元
69年至78年 173萬3,138件 183億793萬6,077元
79年 25萬1,012件 46億4,370萬6,595元
80年 25萬5,841件 53億2,591萬2,461元
81年 29萬2,497件 62億9,670萬6,325元
82年 32萬283件 75億6,118萬8,894元
83年 32萬6,424件 82億4,082萬5,582元
84年 25萬307件 53億9,127萬7,921元
85年至88年 61萬3,992件 130億8,979萬4,829元
89年至97年 98萬8,163件 249億9,770萬184元
98年 11萬4,538件 30億8,318萬4,530元
99年 10萬2,317件 27億5,530萬2,545元
100年 12萬3,797件 33億5,547萬0,524元
101年 14萬7,206件 40億3,161萬2,508元
102年 13萬9,165件 38億9,102萬8,158元
103年1月至7月 7萬8,070件 24億0,720萬3,601元
總計 760萬566件 1,156億6,399萬8,0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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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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