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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轉職旺季到,到職加保有保障。

        每逢春節過後便是勞工朋友轉換工作的旺季,許多上班族會轉換新的職場跑道。勞保局提醒上班族,選擇新公司就職時,除了考慮薪水高低及各項福利外,更應留意公司有無健全的勞(就)保制度,並特別留意公司是否於到職當日為自己申報參加勞(就)保,以保障日後請領勞(就)保各項給付的權益。
        勞保局強調,依照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規定,只要僱用員工1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即為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而僱用員工5人(包含工讀生、臨時工)以上的事業單位,則為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單位應該在所屬員工到職當日填具加保申報表送勞保局辦理勞(就)保加保,保險效力從加保表郵寄當日或派員送達勞保局當日起算(郵寄者,以原寄郵局郵戳為準)。單位如果未在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經勞保局查明屬實,將依規定核處罰鍰,保險效力從申報加保隔天起算,如因單位延遲申報或未申報加保,致員工遭受保險給付的損失,應由單位負責賠償。
        勞保局補充說明,單位如有員工於春節期間或其他例假日到職情形,已申請成為勞保局網路申辦的單位仍可利用勞保局網路e化服務系統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無法於例假日期間完成申報者,可於假期結束翌日利用網路申報系統進行申報追溯員工加保作業,或填具加保表,表上註明到職日適逢假日,並檢附員工到職證明文件寄送勞保局,勞保局將據以受理其自到職當日加保,但投保單位若未即時於放假日之翌日申報員工追溯例假日加保,則被保險人保險效力的開始,無法追溯自其到職當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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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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