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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6月無「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清查名冊」之農會名單。

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清查名冊,本局已於105年6月24日寄送,惟新北市深坑區農會、高雄市茄萣區農會、新竹縣寶山鄉農會、屏東縣琉球鄉農會、臺北市松山區農會、臺北市中山區農會及連江縣農會等7家農會,該月份並無須辦理資格清查之名冊,其餘基層農會請確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6月27日農輔字第1020023155號函示規定辦理被保險人資格清查。
上一則國保生育給付請求權時效為5年,符合資格者請儘快提出申請,別讓權益睡著了。 下一則勞保局辦理年度三大業務說明會,以確保被保險人相關權益。
最後更新日期: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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