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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農保保險費

Q1:我可以免繳農保保險費嗎?
A:依「災害防救法」第44條之5規定,災區受災之農保被保險人,於災後一定期間內應負擔之保險費,由政府支應,另依「災區受災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補助辦法」草案,災區受災之農保被保險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災害發生之當日起計算6個月保費由政府支應:
(1) 死亡或失蹤,符合政府核發死亡或失蹤救助金標準。 (保險費補助對象為事故者而非領取者)。
(2) 領取政府核發重傷救助金。
(3) 符合領取政府核發安遷救助金、淹水救助金或住屋受災救助金標準之戶內人口。
(4) 領取政府核發農田、漁塭、漁船(筏)或舢舨受災救助金。
(5) 領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天然災害補助辦法規定之救助或其他相關補助

Q2:如何認定是災區受災之被保險人?
A:本局將依行政院公告災區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所送名冊資料,主動比對被保險人身分辦理保險費免繳,民眾不需提出申請。

Q3:受災的農保被保險人已繳納105年第1期保險費者,要辦理退費嗎?
A:因農保保險費之計收,係採每半年預收一次,105年第1期(自105年6月1日至105年11月30日止)之保險費已完成計費作業,受災之被保險人已繳納自災害發生之當日起6個月得免繳之自付部分保險費,本局於災害發生之次月份計算異動保險費時,將直接辦理減免事宜,您不需辦理退費作業。

Q4:災區受災之農保被保險人保險費為何未獲得補助?勞保局會如何處理?
A:原因可能為行政院尚未公告災區、名冊未送達本局或資料錯誤等事由,致受災被保險人未獲免繳保險費。本局將於查明之次月份計算異動保險費時一併結算更正,並予退還。

Q5:被保險人對於繳納農保保險費仍然有疑問,可以向哪個單位洽詢?
A:如您對農保保險費補助及退費仍有疑問,可電洽:(02)2396-1266,轉分機2361。

最後更新日期: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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