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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國保年金專戶,請領給付有保障!

為保障勞保及國保被保險人請領給付的權益,個人如因債務問題,年金入帳可能遭扣押或執行,可以請勞保局出具證明文件,由本人持該證明文件、身分證件及印章,到土地銀行各地分行或郵局申請開立勞保或國保年金專戶。

此項年金專戶,僅供勞保局匯入年金給付之用,不得存入其他款項。專戶內之存款,經銀行及郵局控管,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被保險人可在需用時隨時提領,請領給付有保障。

開辦專戶,對勞工而言,可享有保險給付準時入帳,不會被扣押,也不用每個月跑銀行兌領支票的好處,專戶內的存款和一般帳戶相同可以自由分次提取,存款期間銀行也會計算利息;對勞保局而言,能有效降低行政成本,省去每個月寄發支票的雙掛號郵資及相關人工作業,每月約可省下50餘萬元。這項措施同時兼顧勞工請領給付的權益,並增進行政效率,可謂一舉數得。

經統計,截至106年1月止,已有1萬5千餘人開立勞保年金專戶;另完成開立國保年金專戶者計1萬6千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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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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