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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請領勞保年金者 年金金額將依物價指數調高5.1%

100年度請領勞保年金的民眾,截至105年度消費者物價指數(以下簡稱CPI)累計成長率為5.1%,達到法定調整標準5%,勞動部已在今(106)年4月21日公告,該年度請領勞保年金者,自今年5月起調高年金給付金額5.1%。

勞保局舉例說明:假設原領金額為20,000元,調高以後為21,020元[計算式為20,000*(1+5.1%)],每月多領1,020元,在今年6月底就會入帳。至於98及99年請領年金者,依規定已分別自103年5月及104年5月起調高5.2%及5.45%,經重新計算CPI累計成長率,及101至105年度請領者均未達法定調整標準,今年不會調整年金給付金額。

經統計,截至今年2月底止,100年度請領年金給付的民眾,尚在領取中者計有7萬2千餘人(老年年金7萬餘人,失能年金2百餘人,遺屬年金1千餘人),平均每人每月約可多領776元。

勞保局特別提醒,因勞動部已公告相關調整訊息,該局不再以書面個別通知,但為了使民眾可以清楚辨識已調整的訊息,今年5月份的年金款項在6月底將以2筆金額的方式入帳,屆時民眾刷存摺時,會發現有2筆入帳紀錄,如上開案例:其中1筆為原領金額20,000元,存摺摘要會顯示原領訊息(老年年金為「勞保老年」,失能年金為「勞保失能」,遺屬年金為「勞保遺屬」);另外1筆則為調高5.1%所增加的金額1,020元,存摺摘要會顯示「物價調整」。

此外,從7月起,會恢復以調整後的金額1筆21,020元入帳,存摺摘要恢復顯示原領訊息。民眾如對相關調整事宜仍有疑義者,可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網址:www.bli.gov.tw),連結首頁「勞保年金」專區/FAQ參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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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7-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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