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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5月無「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清查名冊」之農會名單。

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清查名冊,本局已於106年5月23日寄送,惟基隆市農會、新北市蘆洲區農會、新北市新莊區農會、新北市中和地區農會、新北市平溪區農會、高雄市茄萣區農會、高雄市永安區農會、臺北市松山區農會、臺北市中山區農會、臺北市大安區農會、臺北市景美區農會等11家農會,該月份並無須辦理資格清查之名冊,其餘基層農會請確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6月27日農輔字第1020023155號函示規定辦理被保險人資格清查。
上一則「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4條,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06年5月26日以勞動保1字第1060140265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下一則106年度大學院校學生暑期至本局實習錄取名單公布
最後更新日期: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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