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算結果
符合請領條件者,自年滿65歲當月起,每月可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以下二式依規定擇優計給:
(1) A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加計金額
(2)B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適用於下列2之(2)情形者)
舉例說明:
王老先生於36年10月1日出生,具有國民年金保險年資2年,王老先生在5年請求權時效內向本局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請領條件,自其年滿65歲的當月(即101年10月)起,每月可領取的金額按照以下二式依規定擇優計給:
A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加計金額
109年1月起,每月領取金額=(18,282×2×0.65%)+3,772=4,010元
105年1月起,每月領取金額=(18,282×2×0.65%)+3,628=3,866元
104年1月起,每月領取金額=(18,282×2×0.65%)+3,500=3,738元
101年10月至103年12月,每月領取金額=(17,280×2×0.65%)+3,500=3,725元
B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104年1月起,每月領取金額=18,282×2×1.3%=475元
101年10月至103年12月,每月領取金額=17,280×2×1.3%=4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