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年金給付

老年年金給付之保險年資計算:指曾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之年資(不包括勞工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之年資)。

(104年1月至111年12月為18,282元,112年1月起為19,761元)。月投保金額調整時,年金給付金額之計算基礎隨同調整。

試算結果

符合請領條件者,自年滿65歲當月起,每月可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以下二式依規定擇優計給:

(1) A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加計金額

(2)B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適用於下列2之(2)情形者)

舉例說明:

王老先生於41年10月1日出生,具有國民年金保險年資2年,王老先生在5年請求權時效內向本局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請領條件,自其年滿65歲的當月(即106年10月)起,每月可領取的金額按照以下二種方式擇優計給:

A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加計金額
106年10月至108年12月,每月領取金額=(18,282×2×0.65%)+3,628=3,866元+4,049=4,306元
109年1月至111年12月,每月領取金額=(18,282×2×0.65%)+3,772=4,010元
112年1月至12月,每月領取金額=(19,761x2x0.65%)+3,772=4,029元
113年1月起,每月領取金額=(19,761x2x0.65%)+4,049=4,306元

B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106年10月至111年12月,每月領取金額=18,282×2×1.3%=475元
112年1月起,每月領取金額=19,761x2x1.3%=514元

最後更新日期: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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