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失業被保險人對於本局補助之眷屬資料與離職退保時眷屬加保資料不符時,應如何處理?

失業被保險人於接獲本局通知將獲得補助之眷屬資料,與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退保時隨同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眷屬資料不符時,被保險人應向原離職之投保單位取得「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退保申報表」影本(投保單位已關廠、歇業致無法取得該證明文件者,請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各地分署查詢),比對該申報表所載申報日期與離職退保時之眷屬資料,如仍有疑義者,再電洽或郵寄本局查明受補助失業勞工離職退保時之眷屬資料。

最後更新日期: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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