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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負責人有實際從事工作並參加勞保滿1年以上的年資,可否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不可以。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分屬不同保險種類,二者法源依據、適用對象與給付項目亦有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係屬就業保險法之給付項目,惟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之「受僱」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故負責人非屬就業保險法適用對象,本局並未計收就業保險費,自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最後更新日期:202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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