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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申請管道多元,擇一方式請領好便利!

為簡政便民及推動政府數位化服務,勞保局積極簡化家屬死亡給付案件之申辦手續,提供更便捷多元的申請管道,如被保險人及死者均為本國籍時,於辦理完成死亡登記後,可依下列任一管道申請家屬死亡給付:

管道一:透過戶政機關通報申請:
被保險人親自前往辦理死亡登記時,可攜帶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勞保局,即完成申請(如無法親自前往,需另填妥「委託書」交由受託人代為通報申請)。

管道二: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請:
被保險人持有自然人憑證者,可透過勞保局網站之「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線上申請,不受勞保局上、下班時間之限制,也不需填寫書面申請文件郵寄或親送勞保局。

管道三:書面申請:
填寫「勞工保險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可自行申請,不需投保單位蓋章),並檢附被保險人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郵寄或親送至勞保局即可。

勞保局特別提醒上列各項申請方式僅需選擇一項辦理即可,另被保險人或死者如未於國內設籍,勞保局將無法透過戶政資料確認死者與申請人的親屬關係,所以申請人仍須檢附相關應備書件(請參閱申請書背面說明,或透過勞保局網站查閱相關資訊)寄送至勞保局提出申請。
 
上一則108年09月無「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清查名冊」之農會名單。 下一則雇主應依規定為適用新制之永久居留外籍人士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
最後更新日期:201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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