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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11月無「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清查名冊」之農會名單。

年滿64歲4個月農保被保險人清查名冊,本局已於108年11月20日寄送,惟臺北市南港區農會、臺北市內湖區農會、臺北市松山區農會、臺北市中山區農會、新北市鶯歌區農會、新北市蘆洲區農會、新北市泰山區農會、新北市金山地區農會、新北市中和地區農會、新北市坪林區農會、新北市新莊區農會、新北市平溪區農會、新北市石碇區農會、臺南市龍崎區農會、高雄市鳥松區農會、高雄市永安區農會、連江縣農會、基隆市農會等18家農會,該月份並無須辦理資格清查之名冊,其餘基層農會請確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2年6月27日農輔字第1020023155號函示規定辦理被保險人資格清查。
上一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於108年11月21日修正發布「實際耕作者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認定作業要點」,有意參加農保的農友,請注意囉! 下一則自109年1月1日起請依新修正之「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申報所屬員工勞退月提繳工資
最後更新日期: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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