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專區

請領手續

應備書件:

  1. 未加保勞工職業災害死亡補助申請書及補助收據。
  2. 死亡證明書、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裁定書。
  3. 載有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遺屬為養子女時,應載有收養及登記日期;遺屬與死者非同一戶籍者,應同時提出各該戶籍謄本。
  4. 遺屬為孫子女或兄弟姊妹者,檢附受職業災害勞工扶養之相關證明文件。
  5. 從事勞務或受僱之單位名稱、雇主姓名、地址、工作性質、內容及職業災害相關證明資料。(曾因同一職業傷病領取失能補助者,免附。)
  6. 罹患職業病者,檢附職業病診斷書及載有工作性質、內容、期間及暴露於何種作業環境或有害物等作業之職歷報告書。(曾因同一職業傷病領取失能補助者,或職歷報告書內容已詳細載明於職業病診斷書者,免附。)
最後更新日期: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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