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近期丹娜絲颱風、728豪雨及楊柳颱風造成嚴重災情,行政院於114年9月30日公告災區範圍為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及臺東縣,並自114年7月5日生效。勞保局已依「災害防救法」規定啟動協助措施,以減輕受災民眾的經濟負擔。
針對災區受災的勞保、災保、就保、農保、農職保及國保被保險人,給予6個月期間的保險費補助,將依行政院公告災區之縣市政府所送受災者名冊主動比對,民眾不需提出申請。
此外,勞保、災保被保險人如於災區因天然災害導致傷病而不能工作,且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得自治療當日起請領傷病給付,最長6個月,普通傷病給付門診治療即可請領,不受住院限制。
為進一步協助民眾渡過難關,簡化受災民眾勞保、災保、農保、農職保、國保給付及勞工退休金、農民退休儲金申請手續,並從速核發,協助受災民眾回歸安穩生活。
相關協助措施詳如下表: (
114年丹娜絲颱風、728豪雨及楊柳颱風災害協助措施答客問)
一、依「災害防救法」提供補助
二、勞保局權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