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日前鳳凰颱風襲臺造成部分地區嚴重災情,行政院已於114年12月12日公告本次風災災區範圍為花蓮縣萬榮鄉全區及鳳林鎮4戶受災房屋所在地,並自114年11月10日起生效。
為協助受災民眾早日恢復正常生活,勞保局立即啟動協助措施:
(一)保險費補助6個月:針對災區受災的勞保、災保、就保、農保、農職保及國保被保險人,給予災後當月起6個月個人負擔保險費補助。勞保局將依行政院公告災區之縣市政府所送受災者名冊進行比對,民眾不需自行提出申請。
(二)傷病給付:勞保、災保被保險人如於災區因天然災害導致傷病而不能工作,且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得自治療當日起請領傷病給付,最長6個月;普通傷病給付門診治療即可請領。
(三)簡化保險給付、退休(儲)金申請手續:簡化受災民眾勞保、災保、農保、農職保、國保各項給付、勞工退休金及農民退休儲金之申請手續,秉持從寬、從簡、從速原則辦理。
協助措施詳如下表:(114年鳳凰颱風風災協助措施答客問)
一、依「災害防救法」辦理事項
二、勞保局權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