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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勞基法之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雇主應強制為其提繳退休金,勞工亦得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不適用勞基法之勞工或受委任工作者,不論個人是否自願提繳,雇主或所屬單位均可為其提繳退休金。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選擇繼續適用勞退舊制者僅得個人自願提繳,事業單位不得為其提繳退休金。自營作業者得於每月所得6%範圍內,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

  1. 一、申報雇主提繳
    1. (一)、強制提繳
      雇主應為適用勞基法之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按月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1. 提繳手續
        (1)辦理勞、就、災、健保及勞工退休金加保及提繳手續者,請視需加保之保險別,填寫合一加保申報表,如涉及健保則1式2份,一併寄送健保署各區業務組辦理(台北業務組轄區則請寄勞保局)。
        (2)僅申報勞工退休金提繳時,單位應於勞工到職日起7日內,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1份,並加蓋單位、負責人及經辦人印章後送勞保局辦理。
        *如為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及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應檢附居留證影本;如為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應檢附居留證影本、專業工作證明,例如聘僱許可函影本、就業金卡影本,持個人工作許可證者,由單位出具其工作項目書面說明。
      2. 提繳日期、月提繳工資之認定
        填寫合一加保表者,以加保日期為提繳日期,勞保、災保投保薪資或健保投保金額為月提繳工資;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者,以所填日期為提繳日期、所填月提繳工資為準。
      3. 雇主提繳率
        雇主應負擔提繳之退休金,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填寫合一加保表者,依單位雇主提繳率為其提繳率,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者,以所填提繳率為準。雇主提繳率欄如未填寫或低於6%者,勞保局將逕依6%計算退休金。
    2. (二)、自願提繳
      不適用勞基法之勞工或受委任工作者,不論個人是否自願提繳退休金,雇主或所屬單位均可為其提繳退休金。
      1. 提繳手續
        雇主或所屬單位自願為不適用勞基法之勞工或受委任工作者提繳退休金時,應於自願提繳之日,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1份送勞保局辦理。
      2. 提繳日期
        自申報自願提繳之日為開始提繳日期。
      3. 提繳率
        雇主自願提繳率不得高於6%。
  1. 二、申報個人自願提繳
    1. (一)、適用勞基法之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應由雇主強制提繳,個人亦得自願提繳。
      1. 提繳手續
        (1)勞工自願提繳時,應通知雇主,由雇主於其自願提繳之日,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送勞保局辦理,雇主並應向勞工收取或自工資中扣繳自願提繳退休金,連同雇主負擔部分,一併向勞保局繳納,雇主不得拒絕。
        (2)雇主拒絕依規定辦理者,勞工得逕向勞保局辦理開始自願提繳退休金,填寫「在職勞工及受委任工作者自行申報自願提繳退休金申請書」,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數額,仍應由雇主收取後向勞保局繳納。
        備註:雇主如未按時繳納勞工自願提繳之退休金,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完繳前1日止,每逾1日加徵其應提繳金額3%滯納金至應提繳金額之1倍為止。勞保局會依規定寄發勞工退休金滯納金限期繳納處分通知,雇主應於收到該通知之日起30日內繳納;屆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2. 提繳日期
        自申報自願提繳之日為開始提繳日期。
      3. 自願提繳率
        不得高於每月工資6%。來表填寫高於6%者,將逕以6%計收退休金。
        備註:請雇主主動輔導勞工填寫「勞工退休金個人自願提繳徵詢表」(範本docx檔odt檔),勞工填寫後交由雇主以憑填報「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送勞保局辦理,並自申報自願提繳之日起生效。
    2. (二)、不適用勞基法之勞工或受委任工作者
      1. 提繳手續
        (1)自願提繳時,應通知雇主或委任單位,由雇主或委任單位於其自願提繳之日,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送勞保局辦理(如屬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及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應檢附居留證影本;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應檢附居留證影本、專業工作證明,例如聘僱許可函影本、就業金卡影本,持個人工作許可證者,由單位出具其工作項目書面說明),雇主或委任單位並應向其收取或自工資中扣繳自願提繳退休金,向勞保局繳納,雇主或委任單位不得拒絕。
        (2)雇主或委任單位拒絕依規定辦理者,不適用勞基法之勞工或受委任工作者得逕向勞保局辦理開始自願提繳退休金,填寫「在職勞工及受委任工作者自行申報自願提繳退休金申請書」,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數額,仍應由雇主或委任單位收取後向勞保局繳納。
        備註:雇主(委任單位)如未按時繳納勞工(受委任工作者)自願提繳之退休金,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完繳前1日止,每逾1日加徵其應提繳金額3%滯納金至應提繳金額之1倍為止。勞保局會依規定寄發勞工退休金滯納金限期繳納處分通知,雇主(委任單位)應於收到該通知之日起30日內繳納;屆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2. 提繳日期
        自申報自願提繳之日為開始提繳日期。
      3. 自願提繳率
        不得高於每月工資6%。來表填寫高於6%者,將逕以6%計收退休金。
    3. (三)、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僅得個人自願提繳,事業單位不得另行為其提繳)
      1. 提繳手續
        應與所僱用之勞工併同辦理,由單位於其自願提繳之日,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送勞保局辦理(如屬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及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應檢附居留證影本;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應檢附居留證影本、專業工作證明,例如聘僱許可函影本、就業金卡影本,持個人工作許可證者,由單位出具其工作項目書面說明)。
      2. 提繳日期
        自申報自願提繳之日為開始提繳日期。
      3. 提繳率
        不得高於每月工資6%,來表填寫高於6%者,將逕以6%計收退休金。
    4. (四)、自營作業者
      1. 提繳手續
        (1)由自營作業者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線上申辦,或填寫「自營作業者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申請書」,並檢附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如屬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外籍人士之自營作業者,應檢附居留證影本;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應檢附就業金卡影本)及相關從業證明文件(已加保於職業工會、漁會之被保險人,於入會時已繳交相關從業證明由職業工會、漁會檢核從業身分者,申報自提退休金時不須重複提供從業之相關證明)送勞保局辦理。勞保局受理自營作業者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申請後,自營作業者需於勞保局委託之金融機構完成約定轉帳代繳手續(可填寫「自營作業者委託轉帳代繳勞工退休金約定書」向金融機構辦理)。
        (2)另自營作業者除可親至本局指定的金融機構(查詢轉帳代繳金融機構請按此)辦理委託轉帳代繳勞工退休金,亦可透過下列金融機構之網路銀行,於線上約定轉帳代繳勞工退休金(點選「金融機構名稱」超連結至各金融機構網站):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下載)
        第一商業銀行
        (下載)
        彰化商業銀行
        (下載)
        高雄銀行
        (下載)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下載)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下載)
        玉山商業銀行
        (下載)
        京城商業銀行
        (下載)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下載)
        中華郵政(股)公司
        (下載)
        永豐商業銀行
        (下載)
        元大商業銀行
        (下載)
        華南商業銀行
        (下載)
           
      2. 提繳日期
        自申報自願提繳之日為開始提繳日期。
      3. 提繳率
        不得高於6%。
    5. (五)、選擇繼續適用勞退舊制者(僅得個人自願提繳,事業單位不得另行為其提繳)
      1. 提繳手續
        (1)勞工自願提繳時,應通知雇主,由雇主於其自願提繳之日,填寫「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送勞保局辦理(如屬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及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應檢附居留證影本;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應檢附居留證影本、專業工作證明,例如聘僱許可函影本、就業金卡影本,持個人工作許可證者,由單位出具其工作項目書面說明),雇主並應向勞工收取或自工資中扣繳自願提繳退休金,向勞保局繳納,雇主不得拒絕。
        (2)雇主拒絕依規定辦理者,勞工得逕向勞保局辦理開始自願提繳退休金,填寫「在職勞工及受委任工作者自行申報自願提繳退休金申請書」,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數額,仍應由雇主收取後向勞保局繳納。
        備註:雇主如未按時繳納勞工自願提繳之退休金,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完繳前1日止,每逾1日加徵其應提繳金額3%滯納金至應提繳金額之1倍為止。勞保局會依規定寄發勞工退休金滯納金限期繳納處分通知,雇主應於收到該通知之日起30日內繳納;屆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2. 提繳日期
        自申報自願提繳之日為開始提繳日期。
      3. 自願提繳率
        不得高於每月工資6%。來表填寫高於6%者,將逕以6%計收退休金。
最後更新日期: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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