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國內沒有戶籍,可以領取國民年金年金給付嗎?若我已經開始領取年金以後才遷出戶籍,還可以繼續領年金嗎?
(1)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答:您只要符合老年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遺屬年金給付領取資格,雖在國內沒有戶籍,仍可以辦理。
(2)如何辦理?
答:
①符合國保(老年、身心障礙、遺屬)年金給付領取資格之新辦理者:
除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不需要填寫申請書,只需提供本人「國內金融機構帳戶」外,其餘仍須填寫年金給付「申請書件」,並檢具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驗證之「身分或居住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向勞保局提出辦理。日後每年都要重新檢附該身分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送勞保局查核。
②如已在領取上開年金給付期間才遭遷出戶籍者:
勞保局會先暫停發給並主動通知補件,須等您以「書面」親自簽章並載明辦理事項、身分證號、出生日期、聯絡地址、電話及E-mail等基本資料,及檢具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驗證之「身分或居住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向勞保局辦理,經審核通過始可續發,及補發在停發期間的給付。
貼心叮嚀:
(1)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金融帳戶通知書及申請書件
老年年金給付領取手續
請參;
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請領手續
請參;
遺屬年金給付請領手續
請參。
(2)「身分或居住相關證明文件」是您僑居當地之
證明書或居留證等有效身分證明文件,相關證明文件如果是外文時,要包含中譯本,經居住地之規定方式及程序辦理驗證。